本溪市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文艺工作者、文艺团体、演出经营单位和各类媒体开展东北抗联等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展映展播等活动。鼓励老党员、老战士以及英雄模范开展红色资源传承弘扬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利用红色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