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河道、水库、堤防、闸坝等重点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洪水监测预警,及时组织疏浚河道沟渠,加固病险水库、堤坝。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