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青少年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弘扬足球之乡优秀传统,推动梅州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