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0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