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税务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