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