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十六条有效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定价目录和本省定价目录为依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