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从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其代表资格被确认开始,到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