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容环卫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在市容环卫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市容环卫治理,参加市容环卫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