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需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机动车停车设施、环境卫生等市容环卫相关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