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邮政企业未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结果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