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蒙顶山茶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蒙顶山茶生产经营者开展下列活动:(一)进行茶叶加工技术创新、茶饮品牌建设和茶产品精深加工;(二)开发与蒙顶山茶有关的文创产品、旅游产品、文化服务;(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建特色鲜明的蒙顶山茶企业文化;(四)其他有利于蒙顶山茶文化开发与利用的行为。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