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指挥职责和运行机制。

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