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四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