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育种创新第十四条有效种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加强种业主推技术的宣传、指导和推广应用,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绿色节本增效。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