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