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在区内外开展档案工作交流,加强与援疆省市在档案领域的合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献、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