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第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该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