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议程为:

(一)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二)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三)决定会议其他准备事项。

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决定大会需要设立的计划、预算审查和议案审查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