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在天然水域捕捞三角帆蚌、皱纹冠蚌、背瘤丽蚌、失衡丽蚌等贝类,须经当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出省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