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养殖水面,可以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也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联合经营。

在全民所有的水面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使用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