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补办确认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