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根据宪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