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