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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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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生效的渔港总体规划。如确需对规划作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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