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向渔港水域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妨碍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