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公共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