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利条例/第二章 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第十七条已修改鼓励、支持拥有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制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