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凡属于规定不应当公开的内容,禁止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