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第三章 教育经费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教学仪器、设备的,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