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第二章 教育经费投入第十三条有效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校舍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