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章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所有人领取非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