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行政区域地图收取标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标载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