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