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