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