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