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依法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府部门不得将清单以外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