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制定机关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后逾期未报送书面处理意见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可以向制定机关发函督促,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报送书面处理意见。对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函告提醒制定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