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由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