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按规定纳入本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共享,并依法实施惩戒。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