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区政府应当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质量提升和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质量创新发展的保险产品,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