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区政府鼓励企业获得高端品质认证与服务认证,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采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