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被委托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为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