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