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住房租赁相关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