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确认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见义勇为的确认机构。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