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遭受人身伤害、精神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