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第四十五条已修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审定并公布具有旅游包车客运资质的经营者和车辆的名录。旅游客运高峰期或者旅游者滞留严重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调用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从事临时性旅游客运业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