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评价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建立旅游资源档案,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旅游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重要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